OFweek工控网讯 工业机器人具有成本回收期短、保有密度小的特点,可谓是当代制造业吸金利器!为了规范工业机器人行业企业的准入标准、监管制度、职责分工,工信部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中规定了对符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的工业机器人企业按自愿原则申请实行公告管理,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就公告企业的申请与审核、监督检查、变更、整改、撤销公告等程序进行了规范。
新规施行在即,将为市场带来什么影响?
gongkong首席分析师赵钦:实际上,此项措施是为工业机器人行业设置了隐形门槛。就企业提交上来的材料,工信部可以准确监测各大企业发展状况,及时披露部分资格造假、财报造假的企业,促进整个市场的健康成长。与此同时,部分小微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可能由于未进入《规范条件》,而受负面影响。
“十三五”智能制造热潮不减,智能工厂项目稳步推进,带动工业机器人的需求。此外,用工荒企业纷纷引进现代化装备,中国工业机器人需求激增。另外,政府利好政策也会大力支持工业机器人市场的发展。
gongkong预测,未来几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将保持12%以上的增速。
2016-2020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增长率预期
图表来源:gongkong市场研究部
新法具体限制了企业的哪些内容?
工信部装[2017]161号:为做好《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5号)实施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业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和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申请企业编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请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央企集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申请企业应对其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评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检查规范企业达标项和年度指标符合《规范条件》的情况。
规范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自评报告,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审核后于5月31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央企集团所属企业的自查自评报告应同时抄送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应适时对本地区(本集团)的规范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每个规范企业的现场检查原则上不应少于每两年一次。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规范企业自查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不定期组织对规范企业保持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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