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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我国土壤环境监测仪器匮乏的问题

2017-05-21 07:05 浏览:721 来源:上海维特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核心摘要: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专业监测人员匮乏,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总体滞后,对酞酸酯、激素类等新型土壤污染物的监测更为缺乏,常常使区域环境综合分析遇到瓶颈制约。

亚洲工业网讯: 环境治理,监测先行。目前,我国在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常规环境监测领域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监测体系,具有较强的监测能力,但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尚不能及时掌控全国和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同时,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专业监测人员匮乏,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总体滞后,对酞酸酯、激素类等新型土壤污染物的监测更为缺乏,常常使区域环境综合分析遇到瓶颈制约。

如何解决我国土壤环境监测仪器匮乏的问题

水气土唯有“土十条”没有专门法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日前已由国务院发布实施。至此,水、气、土三大环境领域,从国务院层面均出台了行动计划。然而,与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不同的是,至今,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仍是空白。

就“土十条”的发布实施,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锁表示,针对大气、水和土壤三大环境介质,我国已经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但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生态部(土壤环境保护中心)主任王夏晖研究员告诉记者,世界上2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法规,但是,我国土壤环境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目前仍在起草过程中。

林玉锁认为,加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缓。

“土壤污染的危害较大,主要是对农产品安全、人居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在王夏晖看来,农作物吸收和富集某些污染物,影响农产品质量,造成减产,长期食用超标农产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住宅、商业、工业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可能通过呼吸、皮肤接触等方式危害人体健康。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就直接开发,会给有关人群造成长期的危害。

土壤污染的危害不容置疑,令人更加担忧的是,目前,我国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不足。据王夏晖介绍,目前,我国在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常规环境监测领域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监测体系,具有较强的监测能力,但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尚不能及时掌控全国和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同时,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专业监测人员匮乏,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总体滞后,对酞酸酯、激素类等新型土壤污染物的监测更为缺乏,常常使区域环境综合分析遇到瓶颈制约。此外,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也较为滞后,大气、水、土壤全要素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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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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