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今年6月下旬至12月31日,是抓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的关键阶段。在此期间,濮阳市要完成2家水泥粉磨站的无组织废气综合治理;完成10台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炉窑的废气提标治理;全面整治300家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依法依规关停、清退、淘汰309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全面清理、整改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48家水泥、建材制造企业错峰生产,确保2016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在190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
为实现这一目标,濮阳市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水泥粉磨站无组织废气治理。水泥粉磨站按照要求治理后要达到以下标准:生产车间全密闭并配备收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设施;物料堆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设施,配备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厂区裸露地面要进行硬化,并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
实施工业炉窑和砖瓦炉窑提标改造。10月31日前,完成10台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炉窑的废气提标治理。对不能按期完成提标治理任务的企业,自11月1日起,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强化重点涉气企业监管。不断加强对300家涉气重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快重点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建设,12月31日前,各县区辖区内占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90%以上的企业均要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
全面整治“小散乱差”和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10月31日前,依法依规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等措施,对309家小作坊、小工厂等“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所有“小散乱差”企业关停、清退、淘汰到位。12月31日前,按照“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的要求,完成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对全市2家水泥企业、46家建材企业组织实施错峰生产,所有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企业全部停产。对拒不参加错峰生产,参加错峰生产而拒不停产、限产的企业,一律纳入行业诚信“黑名单”。
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12月31日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环境监督执法,对无证排污的,实施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不按证排污的,实施按日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