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设普及型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将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200万元。对被认定为重点示范项目,且使用莞产设备项目(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50%以上),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提高至500万元。
企业建设普及型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水平,符合《东莞市3C产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中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建设要求,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20%,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资助1000万元。
对普及型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应用莞产工业机器人的,莞产工业机器人投入部分的资助标准提高至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25%,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记者 李直建)